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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已售工业用地秘密变身商住用地被高价盗卖 14家民营企业欲哭无泪

来源:未知 编辑:责编杨 发布: 2018-11-30 17:30

  广东民营企业家郑先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参与政府招商引资已交了30%土地出让款,正准备把剩下的款项交清施实投资项目时,却遭遇相关部门百般推诿。直到6年后,郑先生才获知招商部门已秘密将招商引资用地卖给市土地储备中心,这块地的收储价格不仅低于当初出让时价格的3倍之多,而且其原有的工业用地性质,竟摇身一变成为了商住用地,并被以高于当时出让价格的60倍转手卖给了地产商。当时参与招商引资的21家企业,只有一家办妥了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的这一“神”操作,不仅让包括郑先生在内的民营企业家们大跌眼镜,也让他们禁不住感叹民营企业在惠州处境之难:已出让的工业用地都可以被秘密改变性质高价转卖,某些人还有什么不敢做?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权力任性,他们真是欲哭无泪。

  民营企业抱着火热一样的激情助力惠州发展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2006年8月7日,经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批准,受惠城区物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并签定委托协议,将原区经委位于惠城区小金口白石村丰泉工业区约63万平米土地,交给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负责盘整后进行招商引资。

  同年9月1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关于同意将原区经委白石丰泉工业区土地交由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开发利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对委托事实进行了确认。受惠城区政府的委托,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成立了高新科技产业园北园招商办公室,面向全社会进行招商引资。

  一位时任惠州市惠城区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证实:这块63万平方米的地块土地完整、没有争议,通过了市规划局的规划,也具备用地指标,完全符合高科技工业园的项目要求。

  据深圳市国伟成贸公司负责人回忆,彼时,由于该地块地处偏僻,最初的招商引资工作进展并不顺利。直到2011年,惠州市丰永实业、广州市百匠座椅、惠州市万信佳、惠州市标顶空压技术、深圳市国伟成贸、惠州市章记食品配送、惠州市净源实业、东莞市冠乔制罐、惠州市惠康餐具消毒、惠州市陆惠贸易、惠州市裕邦投资、惠州市裕通房地产开发、陆丰市深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才陆续进入。2013年,这14家企业的法人先后与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随后,14家企业均按照协议书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了定金及相应款项。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分别向14家企业出具了《关于提供用地规划意见的函》和《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向14家企业出具了【关于小金口高新科技园17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审核事宜的函】等文件,完成了事实上的交接,有的企业已开始进场进行了基建工作。

  一切似乎都在按照协议有条不紊地进行,谁也没想到会有后面突如其来的变故。

  完成土地开发后,民营企业被一脚踢开

  在14家企业按照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要求,把应交的款项交清之后,政府部门却迟迟未能按最初的合同约定,为14家企业办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直至7年后的2017年,一次土地拍卖会把这些企业彻底打懵了。

  在2017年11月2日举行的一次土地拍卖会上,惠州市政府公然将7年前已经出让给14家企业的工业用地,摇身一变为商住用地的性质分别转让给广东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星光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保利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商住开发。

  而就在这7年时间里,涉事14家企业曾数十次地要求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协议,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却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在拍卖会前,无论是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还是惠城区乃至惠州市,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就更改用地规划、变更土地性质与14家企业法人进行过任何告知、沟通、协商。7年前就已购买的工业用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变更了土地性质,堂而皇之被转卖他人。

  事后,14家企业的法人经过调查才发现:早在2016年2月,惠城区政府某领导和小金口街道办主任陈冬云等人,在完全未通知14家企业、未经14家企业同意且未与其解除协议的情况下,就擅自与惠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权益收购合同》,将7年前就已出让给14家企业的惠城区小金口白石村丰泉工业区工业用地及地上权益以统征名义收回,再由惠州市政府挂牌出售。

  震惊之余,14家民营企业不断奔走上访,希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则采取了种种手段对这些企业进行威胁、打压、离间、拉拢。时至今日,惠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对14家企业的合理要求还未作出解决方案,弱势的企业只好坚持维权到底,希望讨回公道。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为违法极力辩解

  招商引资用地被部分拍卖3个月后的2018年1月16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对14家企业反映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在答复中,市国土局承认了该地块已被转卖的事实,称:“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位于小金口街道白石村汤泉地段,2016年2月,我局与小金口街道办签订收购协议,对该地段面积63.4851万平米统征土地进行收储,收储价格为每平米120元。其中16.1265万平米土地于2017年11月2日挂牌出让成交,成交总价共19.561亿元。”

  在谈到该块土地的历史情况时,市国土局在回复中说,2010年至2013年,小金口街道先后与包括恵州市丰永实业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21家参与招商引资的企业,其中只有深圳雄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办妥了土地使用权证,6家企业中途退出)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惠城区住建局组织编制了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确认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经惠城区政府审定,并逐级上报2013年12月24日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每平米120元的价格收储后挂牌出让,并通过了上述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会后,市住建局称该片区土地规划功能将有所调整,我局也相应地中止了土地收储和挂牌出让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地块规划功能的调整做出了这样的解释:由于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的汤泉地块周边规划为居住用地等功能,且周边已建成若干个居住小区,为避免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建设工业厂房后对周边居住区的干扰,2015年1月12日,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并经2015年4月14日市政府批准(惠府函(2015)124号)原则同意对汤泉B05-08、11、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汤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2016年3月10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明确将汤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工业用地(M)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16年10月,市政府批准实施了《汤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惠府函(2016)383号)。

  关于该地块的土地收储和挂牌出让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在回复中称:2015年11月20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相关间題的请示》,认为由于城市规划功能的改变,已不能履行与上述21家企业的土地转让协议和供地,需支付相关补偿及投入资金。为有效解决该历史问题,申请市政府先按照规定每平米120元给予办理收储补偿,其余不足资金在该区域地块挂牌出让收益中予以返还。

  市国土资源局还表示:按照市领导对惠城区政府请示事项的批示精神,我局将收储土地事项报2016年1月19日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由我局按规定标准实施补偿收储。我局于2016年2月与小金口街道办签订《国有土地权益收购合同》,按规定标准每平米120元的价格(含清场补偿)收储了集中区63.4851万平米土地,补偿总价7618.212万元。目前,该笔款项已支付完毕。根据市住建局编制的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重新确定为商住用地,我局据此拟定了土地出让方案。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三宗商住用地共有14家竞买人参与竞拍,于2017年11月2日分别经网上405轮、146轮、78轮竞价共计19.561亿元总价挂牌成交。

  在回复中,市国土局还矢口否认了14家企业反映的“一地两卖”问题,声称此事件是由于“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私自与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且因城市规划功能调整变更而导致小金口街道办最终不能履约”而造成的,不是“一地两卖”。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才有权出让土地,且工业用地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在向政府缴清土地出让金、依规进行确权登记后,摘牌人才对摘牌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虽然小金口街道办为了招商引资需要,在市国土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正式对土地公开招拍挂出让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但实际上企业并未真正取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签约企业并不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者,签了约也并不意味其一定能顺利摘牌成为招商土地的合法使用者。目前,惠城区政府作为工作主体,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待拟定解决方案后报市政府审批。

  14家民营企业弱弱地问:你们做事为何如此阴暗?

  对于市国土局的辩解,14家企业并不买账,尤其在涉及到核心问题时,他们认为市国土局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观点存在前后矛盾。比如回复中所说的“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私自与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这里的“私自”一词明显是在转嫁责任、信口雌黄。因为当初小金口街道对土地进行出让和招商的行为,是受市、区政府委托进行的,完全不存在“私自”出让的问题。这可以从市国土局的回复中找到印证,如回复中同时称“惠城区住建局组织编制了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确认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经惠城区政府审定,并逐级上报2013年12月24日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每平米120元收储后挂牌出让,并通过了上述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既然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都研究通过的出让方案,怎么现在又变成了小金口街道一家的责任?

  另外一处可以佐证并非小金口街道“私自”行为的证据是,在2018年3月13日小金口街道工作委员会给惠城区人民政府的一份“关于恳请安置相关企业的请示”中明确载明:“该地块由区政府委托我街道盘整并投入开发建设。现在原合同无法履行,为了排除隐患,恳请区政府协调市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在我街道的另一工业园区安置上述企业”。

  14家企业提出的第二个疑问是关于该地块的收储价格问题。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回复中称,该地块已按规定标准每平米120元的价格(含清场补偿)进行了收储。对此,14家企业认为,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后,有些民营企业前期就已对购买的地块进行了基建投入,且不说这些投入的资金,即使只论过了六七年后的土地价格,也不应该、不可能是市国土局所说的仍按2010年时的收储价格进行收储。

  第三个疑问是,既然小金口街道办在2010-2013年就已与投资企业签订了《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并按约定支付了款项,2016年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与小金口街道办签订该地块转让协议书时,小金口街道办与投资企业尚未解除协议,该协议仍然有效,土地使用权仍归属投资企业所有,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理应与投资企业签约,而不是与小金口街道签订所谓土地转让协议。

  对此,一位已退休的政府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件事的实质其实是某些政府部门“见利忘义”。在房地产巨额利润的诱惑下,置政府诚信与法律尊严于不顾,不惜背信弃义、践踏法律,公然撕毁已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协议,以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从随意变更城市发展规划、更改土地使用性质的做法即可看出端倪。

  低廉的违法成本,将把惠州引向何处?

  惠州市相关部门为什么敢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了利益而不惜绞尽脑汁进行一系列“神”操作?深圳市政协的一位领导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对记者分析了其中的原因:2015年之前,惠州本地房地产市场销售冷清,开发房源积压过多,个别地方曾以“鬼城”之名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提及。但受深圳高房价和深圳“城市东进战略”的影响,大批投资客进入惠州房市,惠城区的房价也于2015年年初的3200元/平米左右,迅速攀升到2016的10000多元/平米左右,直线上升近3倍。工业用地与商住用地的巨大利差,成了惠州市政府非法行为的直接动力。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拿7年前就已出让给企业的工业用地作文章,以改变城市规划为名,行变更土地性质以获取高额利益之实,就不足为怪了。事实是,在2017年11月2日的拍卖中,惠州市政府获得了相比之前卖给14家民营企业的土地收益的高达60倍的利润!相较之下,政府信誉、法律尊严、企业利益,在某些部门、某些人眼里,就不值一提了。

  但正义可能会迟来,却永远不会缺席。如今,14家民营企业已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们坚信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今天,黑暗遮不住光明,法律终将还他们一个公道。

  据市政府灵通人士消息,惠州市财政已拨付一部分资金,用于涉事地块上民营合同解除事宜,惠城区政府有没有诚信、有没有能力处理好招商引资过程中行政过失和纠正侵犯企业利益行为,我们拭目以待。